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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08-02

  近日,榆阳区对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鱼河峁镇鱼河峁村村委会主任谢成江工作疏忽,丢失小组原始财务单据问题。谢成江将负责管理的鱼河峁村第一村民小组2009年度以前的档案资料和财务往来等原始单据丢失(包括账务往来条据、打地表、合同档案等),事后谢成江未及时向鱼河峁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鱼河峁镇党委、政府汇报,造成群众不理解,工作被动。鱼河峁镇纪委给予谢成江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小纪汗镇奔滩村原党支部书记杨虎荣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问题。杨虎荣同志在任职期间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工作失职,致使村主任冯世荣同志将75061元集体公款全部用于个人开支,造成村集体资金混乱,补偿款不能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小纪汗镇纪委给予杨虎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