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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纪委双节期间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20-09-30

9月30日,集团公司纪委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抵“四风”、廉洁过“双节”,各级纪检组织要强化执纪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公费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或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企业、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于律己,遵规守纪,自觉把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体现到行动上。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组织在双节期间,要强化监督执纪,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动向表现,对节日期间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依纪依规优先快速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