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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06-17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现将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米脂县郭兴庄镇麻土坪村原党支部书记白虎娃破坏换届选举秩序问题

  2017年12月11日,郭兴庄镇麻土坪村在依法选举村支书过程中,该村原党支部书记白虎娃酒后来到选举会场,抢走选票箱、撕碎选票后离开现场,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2017年9月20日,白虎娃曾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处分期间再次违纪。2018年1月15日,白虎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神木市高家堡镇古今滩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永发、原村委会主任马太伟、原四组组长刘林林煽动村民闹事、故意损坏财物问题

  2016年12月18日,神木市高家堡镇古今滩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永发、原村委会主任马太伟、原四组组长刘林林组织煽动古今滩村民到大保当镇旺界将46座坟墓的墓碑和旺桩砸毁。2018年2月23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马太伟、李永发、刘林林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四年。2018年5月20日,马太伟、李永发、刘林林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通报的两起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